迈瑞医疗(300760):修订公司章程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28
 欧亿体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运作和公司治理实际需要,拟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人数,同时结合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

  欧亿体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运作和公司治理实际需要,拟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人数,同时结合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9至19名董事组 成,其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 事。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 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社会责任、 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 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社会责任可 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社会责 任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与审计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规定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决策程序、议事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社会责 任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

  主要职责、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各专门 委员会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一百三十六条 战略与社会责任委员会由 董事长及7名董事组成,战略与社会责任委 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 与社会责任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 略与社会责任委员会会议。委员会主要职责 是:

  第一百三十六条 战略与社会责任委员会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董事长及3至17 名董事组成,战略与社会责任委员会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战略与社会责任委员会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 社会责任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会议。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二)社会责任方面的职权 1.拟定公司社会责任战略、政策、架构、及 管理目标,审核决定履行社会责任的规划和 措施; 2.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规划实施及管理目 标达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3.识别对公司主要利益相关方构成重大影响 的社会责任事宜,并研究拟定公司利益相关 方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并对 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4.评估和管理公司社会责任相关的风险和机 遇,并研究拟定公司社会公益事业的战略和 政策并提出建议; 5.对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影响公司履行社会责 任的重大事项提出质询,并检查和督促该等 事项的处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二)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职权 1. 拟定公司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战略、政 策、架构、及管理目标,审核决定履行社会 责任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措施; 2. 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的规划 实施及管理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 评估; 3.识别对公司主要利益相关方构成重大影响 的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事宜,并研究拟定公 司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 目标,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4.评估和管理公司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相关 的风险和机遇,并研究拟定公司社会公益事 业的战略和政策并提出建议; 5. 对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影响公司履行社会 责任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质询,并检

  第一百三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2名,并由独立 董事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第一百三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由 3至7名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 2名占多 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 职责是:

  第一百三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4名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3名,并 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职责 是:

  第一百三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至 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 3名 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

  第一百三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3名,独立董事 中至少有 1名会计专业人士,并由该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第一百三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由3至7名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 3名占多 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 1名会计专业人士, 并由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 要职责是: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八)对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债务和费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或 者以下的交易事项进行决策并组织实施,但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 度》、《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等规定应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董事会战略与社会责任委员会决策的交易 事项除外;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八)对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债务和费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或 者以下的交易事项进行决策并组织实施,但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 度》、《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等规定应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董事会战略与社会责任委员会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决策的交易事项除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记机关要求对备案章程进行必要调整),上述章程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备案的内容为准。